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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2019年拟批准设置高等学校的公示

当前浏览量: 时间: 2019-05-27 来源: 教育部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11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高等学校获得通过,现将有关高等学校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至6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16。
  传真:010-66020442
  电子邮箱:ghsszc@moe.edu.cn

  附件:2019年拟批准设置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19年5月23日

  
附件:   
2019年拟批准设置高等学校名单
序号申请建校名称建校基础申报省份办学性质
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本科学校(4所)
1马鞍山学院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安徽省民办
2福州工商学院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福建省民办
3潍坊理工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山东省民办
4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公办
二、新设本科学校(3所)
5安徽艺术学院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安徽省公办
6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福建省公办
7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广西壮族
自治区
公办
三、更名大学(4所)
8阜阳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学院安徽省公办
9湖南工商大学湖南商学院湖南省公办
10江苏海洋大学淮海工学院江苏省公办
11甘肃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学院甘肃省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