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如《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补办、换发,相关信息需更正,请按下列相应情况准备材料,到原发证机关办理。
一、《教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发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过渡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需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3.《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粘贴好本人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证件照)。
4.本人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证件照一张(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用于证书办理)。
二、《教师资格证书》换发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损坏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原件中姓名、身份证号、证书编号应完整)。
3.《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粘贴好本人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证件照)。
4.本人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证件照一张(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用于证书办理)。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制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申请教师资格证时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申请教师资格证时提供的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粘贴好本人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证件照,表格中需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附件3)一式两份(粘贴好本人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证件照)。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填表说明:
(1)本表中加“*”的信息按补制本表时的情况填写,其他信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的情况填写。
(2)“申请地类型”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的情况从下列内容中选择:①户籍所在地;②居住地;③就读学校所在地(注:仅限申请认定时为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的人员);④国家统一考试所在地(注:仅限申请认定时使用港澳通行证或者五年有效期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3)除本人签名、日期外,所有信息须填写后打印。
四、《教师资格证书》错误信息更正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附件4)一式两份(粘贴好本人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证件照)。
4.《教师资格证书》只作身份信息的更正,不作资格信息的更正。更正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信息的,需提供持证人本人有效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温馨提示:
1.在我市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办理补办等业务时,具体要求请咨询各县(市、区)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 0817-2235950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 0817-3334866
南充市嘉陵区教育和体育局 0817-3880908
南充市阆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0817-6306560
南充市南部县教育和体育局 0817-5522132
南充市西充县教育和体育局 0817-4231895
南充市仪陇县教育和体育局 0817-6936108
南充市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0817-8213850
南充市蓬安县教育和体育局 0817-8629152
2.在我市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办理补办等业务时,可委托他人代办〔需出具《委托书》(附件5),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也可邮寄〔需填写《邮寄办理信息单》(附件6),并用透明文件袋将资料装好〕。南充市教师发展中心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镇泰路2号10楼1005办公室,收件人:教师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817-2396236。
附件:1.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申请表
2.教师资格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
4.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5.委托书
6.邮寄办理信息单
附件下载: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x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docx
附件4.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doc
附件5.委托书.docx
附件6.邮寄办理信息单.docx